法律

改装枪支致4死7伤,甘肃男子终审获死刑

  因家族恩怨、个人情感心生仇恨,甘肃男子曹某改制发令枪、自制仿“六四式”手枪,为复仇持枪、刀连续射杀、捅刺11人,致4死7伤。近日,记者从甘肃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曹某作出维持死刑判决的终审裁定,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因家族恩怨、个人情感而对本村村民李某、王某等心生仇恨,产生报复杀害恶念。自2011年初开始改制发令枪、自制仿“六四式”手枪以及爆炸装置,伺机作案。2012年2月5日,被告人曹某持仿“六四式”手枪、改制发令枪和刀子先后朝11人射击或刺戮,致4名被害人死亡,7人受伤。当日14时许,在公安机关勘查现场过程中,被告人曹某再次潜入李某家中藏匿,伺机射杀李某时被公安人员发现,畏罪自杀未遂被抓获。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曹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曹某不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