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向网友“借”90万,换来刑期13年

  22岁的山西小伙吴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比他岁数大一倍多的北京女子,几个月的时间里从女子手中“借”来90多万元,全部挥霍。宣武法院日前判决,吴某犯诈骗罪处以有期徒刑13年。

  2009年4月,吴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被害人。吴某自称从事医疗器械生意,于2009年4月至7月间,先后编造父亲患病、做生意缺钱等理由,骗借被害人人民币90余万元,这笔钱中很多都是被害人向亲朋借来的。被害人报案后,吴某被警方抓获,但钱款几乎都被挥霍。

  但吴某辩称其和被害人系情人关系,涉案的钱款系对方自愿给的,自己没有骗取对方钱财。吴某的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吴某前两次诈骗被害人人民币22000元的事实成立,指控吴某后来诈骗的其余钱款证据不足,被害人后来给吴某钱款是基于双方的特殊关系,而不是因为相信吴某的陈述产生的错误认识。

  法院认为,吴某的行为已证实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款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骗取的行为,故吴某此辩解不予采纳。吴某及其辩护人关于被害人给钱是基于双方特殊关系,并非受吴某欺骗的意见缺乏证据支持,法院也不予采纳。宣武法院最终判处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继续追缴未缴之赃款发还被害人。(首席记者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