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一毛钱构成盗窃罪
男子盗窃“一角钱”被抓
去年5月20日中午,彭某到马甸一个经营纪念币的摊位上,让摊主拿出几张第三版壹角纸币来看,假意挑选。此时,有同行过来和摊主张某聊生意。张某无意中发现旁边的彭某正准备趁自己不注意,将一张背红的壹角钱币往背包里塞。张某当即将其手抓住,质问:“你在干什么?偷东西干嘛?”彭某脸涨得通红,支支吾吾。张某清点后,发现拿给彭某选的几张纸币中,少了一张第三版面值为壹角的纸币,随即打开彭某背包一看,被盗的纸币就在其背包里。
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彭某抓获。经鉴定,彭某盗窃的第三版面值为壹角(背绿)的人民币价值2200元,那张尚未装进背包就被摊主捉赃的壹角(棕红)纸币价值3300元。
此“一角钱”非普通一角钱
检察官表示,小小的“壹角”纸币,却因为其特有的纪念意义,身价倍涨,其价值可达数千元甚至更多。按照目前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盗窃数额1000元可以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盗窃数额1000元至10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案中,彭某盗窃的一张壹角(背绿)纸币价值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涉嫌构成盗窃罪,而盗窃另一张棕红色的属盗窃未遂。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未遂,符合情节严重的情节,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才应当定罪处罚。
法律人士解释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2000)199号文件《关于做好第三套人民币延期兑付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第三套人民币自2000年7月1日停止流通。因此,此案中的这一角钱已经不是普通的一角钱了。如果是盗窃正在流通的纸币,只能按照其票面价值认定盗窃数额,所以盗窃现在流通的一角钱纸币不能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流通货币就只有储藏价值,票面价值并不代表其市场价值,要按照收藏品的市场价值评估鉴定。(记者:孙莹张贵冉邱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