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哪个严重?

  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务的区别在于: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犯罪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犯罪的对象一般是不特定的,而故意毁损财物的犯罪对象一般是特定的。

  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从法定最高刑期看,是寻衅滋事重。故意毁坏财物罪最高刑罚是七年有期徒刑,而寻衅滋事最高是十年有期徒刑。但要看具体案情。

  仅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来看,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侵犯财产型的寻衅滋事罪之间几乎没有不同。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区分了两个量刑档次。故而,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如果在数额或情节上达到某种程度,为了贯彻罪责刑向适应的原则,应该将其确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这并不是说所有数额不是很大的故意毁坏财物行为都应该定为寻衅滋事罪。单纯从数额和情节上区分这两罪是不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