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亲遗留一杆枪,男子携带拜访岳父获刑罚

  两年前父亲去世,刘xx在收拾父亲遗物的时候,在一间小杂物间竟找到了一杆枪、钢珠弹、火药引。因常年在外打工,刘xx不知道父亲什么时候、怎么获得这些东西。后来,刘xx购买了火药,用枪在自家门口的田里打过两次野味。

  去年12月,刘xx带着老婆、孩子和枪支弹药,从安徽出发去江苏泗洪县拜访老丈人。他知道携带枪支违法,不敢进站坐车,而是沿路搭车。为防止被人发现,他将枪管和枪托拆开,把枪管放在一根空心竹筒里,用绿色塑料纸包裹着竹筒,把枪托与一块长方形的木板放在一起,用塑料纸包裹起来。一路上未被人发现。

  在老丈人家吃过晚饭后,他拿着抢、火药、收音机(播放“呜呜”的声音,野鸡听后会立住)等东西去打野味。到了一片空田地后,他将火药、火药引、钢珠弹等装进了枪里,寻找着野味。突然,一只鸡扑哧扑哧地飞过来,他扣动扳机射击,“脱靶”了。正当他准备重新装弹药和钢珠的时候,派出所的民警出现了。

  随后,检察院公诉至法院,经江苏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xx违反枪支管理法规定,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