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追究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所谓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以及被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37条,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予刑事处罚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在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中修改了此提法,扩大了不起诉的范围)、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注意:此处是指1979年《刑法》第32条,1997年《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第37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意见第31条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5条第4款规定: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出:

  (一)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三)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注意:此处的是指1979年《刑法》第32条,1997年《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第37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对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期限有多久要依据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而定。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是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主观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要件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已构成犯罪,行为人才应负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不危害社会,或者法律明文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则无刑事责任可言。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