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遇到非法集资应该去什么部门报警?

  (一)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是否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二)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侦查机关抓不到人,应该通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通缉的条件与程序】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