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央行等十部门联合推出互联网金融“健康指南”

  首次明确互联网金融行业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这是官方首次为“互联网金融”及其包含的七个方面给出明确的定义。

  近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客户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出现了多起经营者“卷款跑路”事件;信用体系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不健全等。

  明确P2P信息中介性质

  《意见》规定: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人人聚财创始人许建文:这意味着P2P平台不能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职责,以后可能会禁用保本保息的宣传词。但没有明确是否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

  拍拍网CEO张俊:这意味着征信权将回归到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被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的征信机构。P2P平台将无权自行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依此控制借贷额度。此前某些平台花大力气建设的增信体系将功亏一篑。指导意见的出台会加速推动P2P行业倒闭潮的来临,推动行业净化。

  资金存管要由银行来做

  《意见》规定: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业内人士:这意味着目前涉入P2P网贷领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全线撤离,银行业等将逐步全面接管。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P2P企业卷款跑路的问题。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当前要求对P2P实施全面存管可能性并不大。

  股权众筹定位小额

  股权众筹是P2P以外,被看作是将快速增量的行业。但此前的股权众筹征求意见稿,被业内认为,门槛太高。而昨日的《意见》似乎释放出准入门槛的变化。

  原文:股权众筹融资。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

  广州e贷总裁方颂:从昨日的《意见》看,和此前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不同在于规定为“小额股权融资”,与此前的监管思路有所不同。而人数上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希望未来的监管细节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