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违章罚款缴纳误区

  很多人认为有违章没及时处理,就会有滞纳金产生,这其实是个误区。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但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眼”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但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就要在15天之内去缴纳罚款了,否则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

  如果是开具处罚决定书,或者是当场开的罚单。可以直接到交警处罚单上的指定银行进行缴纳即可。注意要持有该银行的储蓄卡,带上罚单不要把罚单号损毁了,现在在银行缴纳罚款都是机器操作。

  需要注意,如果是超速和闯红灯非现场处罚。我们就要到交警队去处理,是否违章确定后开具处罚决定。之后到指定银行缴纳即可。

  或者我们也可以利用相关app进行缴纳,但是我们需要输入个人基本信息,车牌号、车型、发动机号,可以通过“罚款代缴”来进行缴纳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15日内。违章了,如果没有异议,也不申诉,签完字,这个违章处罚才算真正生效,该扣的分数在交管局给扣下,接下来,就要在15日内拿着签字的罚单,去银行交罚款。这个15日是指的15个自然日,并不是工作日,如果超过15天后,就会按每天3%的滞纳金来收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