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结汇要什么资料
1、收汇水单。
2、收支申报单,是电脑打出来的。
3、海关的进出口权的证书复印件。
4、网上服务平台里的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页面打出来。
5、电子口岸里的可收汇额度页面打出来。
6、三张表是在外汇局办理窗口拿的,最好现场找外汇局科长批,批了以后会发个核准件,带上核准件就可以往银行结汇了。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开证行在作出付款、承兑或者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后,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在表面上相符,开证行应当履行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的义务。当事人以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远期信用证分为360天以上(含360天)、90天~360天(含90天)和90天以内3个不同期限。
您可以申请办理360天以上的信用证。各行办理远期信用证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外汇管理和利用外资政策,并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背景。
银行会严格审查开证申请人的资格。开证申请人必须是“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中的在册单位;不在册单位以及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列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单位申请开证,凭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备案表办理。银行办理远期信用证业务,会严格审查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和偿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