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即期信用证有效期怎么算

  信用证有效期是由开证人决定的,一般开征申请人会定在交货期20天左右。规定受益人议付应该在出货15-21天,出货这个概念有笼统,有的时候开证人要求是进仓后15--21天,有时候是船开15--21天,有时候是提单签发日15--21天。这取决于开证人。即期信用证下,受益人一般不需要开立汇票,开证行或付款行只凭全套合格的货运单据付款。这种信用证使出口方得以迅速收回货款,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信用证。

  信用证有效期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信用证规定了交单日期的,这个日期就是信用证的有效期;

  (二)没有规定交单日期的情况下,受益人不能晚于装运日或提单日后21天交单,否则信用证失效。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当银行审单完毕后,信用证即进入结算阶段。统一惯例第10条指出:“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

  (一)即期付款

  1、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

  3、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二)延期付款

  1、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3、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三)承兑汇票

  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

  (四)议付

  1、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

  2、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