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犯罪活动有关的金融问题也因科技的日新月异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全球化而变得日益复杂。目前国际洗钱形成三个趋势:一是专业化、专门化。以前洗钱只是属于盗窃抢劫等下游犯罪集团,现在上游(贪、赌、毒、私)和下游连成一气,实施有组织的集团犯罪;二是参与洗钱的人智能化。包括会计、律师等专业人员帮助犯罪分子做假账、提供“合法化”程序等。三是随着新兴市场国家开放其经济及金融领域,它们成为洗钱活动越来越看好的场所;加之发达国家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措施比较完善,使洗钱活动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据IMF前总裁米歇尔·康德苏的估计,1996年全球洗钱的数额达到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2%至5%,在6,000亿到15,000亿美元之间。而近年来,洗钱犯罪有愈演愈烈之态势,据估计,目前世界洗钱数额高达15,000亿至28,000亿美元。在一些国家,洗钱总额甚至超过政府预算,并最终导致政府对宏观经济失控。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研究报告对1997年至1999年中国资本外逃情况的估算显示,三年内中国累计外逃资金约500多亿美元;而国内学者用间接法测算结果表明,这三年中资本外逃额高达1000亿美元,远高于外管局的公开估算数据,在这些巨额外流资金中,其中很大比例的资金是通过洗钱方式流到境外。有学者认为,近几年我国每年洗钱的数额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2%的水平,其中走私收入洗钱约为700亿元人民币,官员腐败收入洗钱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其余的是一些外资企业和一些私营企业以逃避国家监管和税收为目的转移到境外的收入。也有些学者认为,这一数额仍有低估的可能。由于洗钱犯罪隐蔽性非常强,相关数据也只能进行估算和推测,但上述估算数据无疑表明,当前我国的洗钱犯罪非常严重,洗钱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块毒瘤,严重干扰了我国宏观经济和金融部门的稳定运行。洗钱量的急剧增长,使得各国都相应的设计并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以控制洗钱犯罪。

  “9.11”事件的爆发掀起了以反洗钱为核心的全球金融反恐高潮。“9.11”恐怖袭击事件后,中美之间就反洗钱方面进行了多层次的联系,中国政府为此做了很多具体的工作。根据联合国1373号决议规定,成员国有义务共同打击恐怖主义,调查恐怖分子资金往来。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反洗钱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日益突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