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文件规范涉保司法鉴定市场
近日,安徽保监局与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共同规范涉保司法鉴定市场。
近年来,涉保司法鉴定业务快速发展,已成为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据统计,2013年安徽省涉保司法鉴定案件42422件,占司法鉴定案件总量的74.4%。涉案赔款27.2亿元,占车险赔款的比例为19.1%。涉保司法鉴定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鉴定程序方面,保险公司作为利害关系人未被通知到场旁听或旁观鉴定过程,导致其无法及时提供材料和意见,容易产生评残时机提前、低残高评等问题。
安徽保监局与安徽省司法厅此次联合发文以建立机制、规范程序为重点,着力解决鉴定程序不透明问题。一是保障保险公司到场权。规定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保险机构在鉴定时到场,除涉及隐私外,保险机构到场人员可以旁听、旁观司法鉴定过程,鉴定人应当听取保险机构到场人员的意见。二是建立行业间沟通交流机制。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与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保险行业协会与省司法鉴定协会建立定期教育培训制度。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司法厅与保监局共同打击违法违规鉴定、利用鉴定进行保险诈骗和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行为,并对通知到场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