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司法鉴定“专家会诊费”为何不开发票

  交了820元司法鉴定费,却只有500元发票。近日,市民胡毅钢为剩下的320元收据与湖北诚信司法鉴定所较起了真。

  胡毅钢是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律师。去年9月,他到汉口民意街办事,倒车时不慎将一谌姓太婆撞伤。今年3月,江汉区法院指定湖北诚信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胡毅钢共垫付820

  元费用。事后,该所给他出具了500元的“鉴定费”发票,另320元“专家会诊费”只给了一张收据。

  车祸官司开庭后,法官表示只承认500元鉴定费,多出部分不予支持,而保险公司也以“票据不规范”,拒赔“专家会诊费”。

  为此,记者同胡前往诚信司法鉴定所要发票。一潘姓负责人称“专家会诊费”不给发票是行规:鉴定时常会请相关专家会诊,因会诊费是支付给专家的,是否开发票国家尚无明文规定。

  胡则认为,鉴定费应包括鉴定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最终,胡在表示愿意交付5.8%的税后,才得到了“专家会诊费”的发票。

  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副处长杨华龙称,鉴定费的确不包括专家会诊费。他认为,当事人索要发票是正当的,但问题是当前鉴定行业收费和票据方面,确实没有明文规定,易引发争议。

  据悉,目前省、市司法部门已专门为此向国家司法部反映,相关法规估计年内可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