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制度亟须完善
1月22日,阿XX提等1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联名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议案,建议完善司法鉴定制度,推动司法鉴定活动程序化、科学化、标准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审判效率。
自治区人大代表、阿克苏市热瓦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阿XX提说,司法鉴定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项法定证据,具有很高的证明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法官对其他证据的判断。然而,当前司法鉴定工作却存在着立法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标准不统一、鉴定结论无期限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司法鉴定工作作用的发挥,也导致法院的审判工作受到影响。
据阿克苏市人民法院统计,在100件案件中因被告对原告于诉前单方委托的鉴定不服而提起二次鉴定案件有78件。而且,法院委托的二次鉴定结论推翻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的案件比例高达80%。
阿XX提建议,应制定相关《司法鉴定法》,做到有法可依;建立完善的司法鉴定程序制度和司法鉴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对损害司法公正的鉴定行为进行处罚,甚至根据其行为的违法程度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应将司法鉴定机构从其所隶属的单位和部门剥离出来,形成独立的司法鉴定行业和司法鉴定机构,同时建立相应的资质审查制度和司法鉴定行业级别制度。”阿XX提还表示,目前鉴定机构缺乏严格的级别概念,相互独立。如省级机构的鉴定结论并不能当然地否定市级机构的鉴定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纷纷寻求对自己有利的机构进行鉴定,由此产生的不同鉴定结论审判人员也难以取舍。因此在司法鉴定行业独立的基础上,要建立级别制度,上一级机构可以否定下级机构的鉴定结论,从而保证待鉴事项能够有明确的最终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