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名誉权侵犯标准

  (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三)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四)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五)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一)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侵权人正在实施侵权他人财产、人身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

  (二)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的前原有的状态。

  (三)消除影响。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侵权范围内,为被侵权人消除不良后果的一种补救措施。

  (四)恢复名誉。是指在侵权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通常与消除影响相联系。

  (五)赔礼道歉。是指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对他人利益造成妨碍或者损害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不当性,对被侵权人表示歉意而请求对方原谅的行为。

  侵犯名誉权的后果,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