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公务员最高任职年龄限制问题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曾对公务员最高任职年龄限制问题作过规定,即“国家公务员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由国家另行规定”。从实践情况看,由于该问题比较复杂,国家没有对此作出统一规定,只是在机构改革中、领导班子换届时有过类似的政策规定。基于以下考虑,《公务员法》不再就此作出规定:(1)大多数公务员从事一般业务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工作的稳定是极其重要的,除了必须的交流外,应鼓励其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不需要对其担任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作出限制。(2)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最高任职年龄问题,也要区别对待,换届时如何规定,要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具体政策规定,不宜“一刀切”,这样将更具灵活性和实效性。(3)机构改革时,为了推进改革的实施,确定一定的任职年龄界限,是非常情况下的非常政策和手段,而且每次机构改革遇到的情况也不一样,解决的方法也不相同,一般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故而也不宜在《公务员法》中作出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