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保留型”信托正在兴起
67岁的王某某(化名)是典型的中国第一代成功企业家,通过几十年的打拼拥有了一份雄厚的家业。膝下有一儿两女,儿子顺理成章地继承了她的外贸公司,女儿们也各自有了事业,家庭美满。近几年各种富豪后代争产的新闻不绝于耳,让她下定决心要提前做好安排。
随着中国迈入富裕阶层的人群越来越多,对信托的关注度也日益升温。
“我们刚刚创立公司时,很多客户对信托还比较陌生。我们需要仔细解释设立信托有哪些好处。近年来状况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很多客户已经逐步意识到信托在财富传承、资产管理方面的作用。”AA信托(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章某某表示。
内地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BB集团近日在香港成立AA信托,发展家族信托、企业信托及公益信托等服务。按照BB提供的数据,目前,BB集团管理资产规模1500亿元人民币,客户总数超6万人;BB香港客户500人左右,管理资产规模10亿美元。
“我们的客户70%以上都是中小企业主,很多已经进入事业交接的阶段。有些客户创办的企业在海外上市,致使他们资产的很大一部分在境外,需要进行节省税费或员工激励的安排。这些人都有在海外设立信托的需求。”章某某说。
“权力保留型”信托构架
王某某希望设立一个信托,让儿子专心经营家族公司,两个女儿以及其子女则作为信托的受益人可定期获得收益,以保衣食无忧,但她们不对公司管理拥有表决权和决策权。
通过咨询后,她决定在香港信托法下设立一个“权力保留型信托”,通过两层离岸公司的架构,让儿子成为第二层离岸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
同时,信托公司作为第一层离岸公司的控股方,既符合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持有并保管相应资产的法律规定,又避免了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
“目前,这种权力保留型信托在家族信托中比较常见,这得益于香港对信托法做了大幅的修改后,对信托设立和管理提供了更多灵活性、更透明的权责分配,适应了现代人的投资、财富传承和分配资产的需求。”章某某表示。
2013年12月1日,香港全新的《信托法》正式生效,新规对1934年和1970年的旧例作出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新的法律放开了对权力保留型的信托,从而为财产授予人保留了对信托资产投资和资产管理的权力,这赋予了客户对信托的更多控制权。
“现在新信托法允许委托人一定程度亲自参与信托的投资管理和日常运营,改变了过去完全交由受托人来管理的局面。在新的投资契约下,委托人可以担任投资决策人或参与投资委员会。”她指出。
此外,在新的信托法下,香港可设立永续信托,而目前英国和新加坡各为100年和125年固定期限。而且,新的法律赋予受托人更大的预设权力,涵盖投保、委任代理人、特许投资和收取酬金,废除两项普通法原则,引入反强制继承权规则等。
三大离岸信托需求
章某某透露,目前国内高净值客户人群在海外设立信托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家族信托、企业信托以及慈善信托三大方面。
“第一类是以个人和家庭为核心的家族信托,主要是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愿,灵活处理其资产管理,保证财富的平稳过渡。”
“第二类则是服务于上市公司的企业信托,因为越来越多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最大一块资产就是海外上市公司的股权,对此可以设立IPO信托针对创始人、大股东个人或家族,以及相应的员工股权或期权激励安排方案。”她表示。
此外,超高净值客户人群中对通过设立海外信托或基金来参与慈善或公益事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一些客户打算将境外资产设立信托进行慈善事业,但目前国内信托对持有境外资产有外汇管制等监管限制,而且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下,也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差异。”她指出。
她坦言,信托是一个“度身定制”的服务。目前,AA信托并无硬性规定客户设立信托的资金门槛,通常针对信托资产规模在2000万美元以下的客户收取每年1万美元左右的管理费用。“通常信托成立后的管理费用,因信托资产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而异,符合费用成本效益的信托资产规模至少在300万-500万美元左右。”
此外,她透露,目前国内富裕阶层对资产全球化配置反应热切,“虽然海外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或国债的收益率并不是那么可观,但客户主要关注的是将资产做不同地区、不同资产类别的分散配置,达到财富保值和增值。”
招商银行和贝恩资本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超过30%高净值人士目前持有境外投资,未来两年内,预计进行跨境多元化资产配置的高净值人数会进一步增加。
“这些客户主要关注的一大类是类固定收益产品,包括债券等;美国、香港、欧洲等区域的二级市场股票;一级市场的股权及私募股权;以及房地产投资。”她表示。
其中,很多国内富豪对海外的房地产投资情有独钟,热潮已由直接房地产物业投资转向间接的房地产基金投资。她透露,公司今年与美国房地产公司铁狮门联合推出了一只房地产基金,投资于美国的商业写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