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集合资金信托兑付及收益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华信信托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职责,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现华信·信利优质组合贷款系列0609033集合资金信托(三年期)将进行信托资金的兑付及第三信托年度的收益分配。

  资金信托名称:华信·信利优质组合贷款系列0609033集合资金信托(三年期)

  资金信托成立日:2006年10月17日

  资金信托到期日:2009年10月17日

  资金信托年收益率:5.2%

  受益人请持华信信托理财卡、本人身份证明到大连市西岗区大公街34号华信信托理财中心办理。到期未领取的信托本金及收益,华信信托按同期金融同业存款利率支付受益人代保管期间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