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及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银监复〔2011〕35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受让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15.69%股权、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25.49%股权、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原“福建华侨投资(控股)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东构成、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6100万元,出资比例51.18%;
(二)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原“福建华侨投资(控股)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1200万元,出资比例21.96%;
(三)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200万元,出资比例20%;
(四)永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出资比例4.9%;
(五)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比例1.96%。
本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