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探析“小金库”的严重危害及其惩治措施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去年四月十四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随后不久,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也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召开了全国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首先在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然后再逐步扩展到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该说,党和政府治理“小金库”的决定是正确的,措施是得力的,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名审计干部来讲,毫无疑义,就是要积极地投入到这场专项治理活动中来,查深、查透“小金库”,打好这场攻歼战,保障市场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

  一、“小金库”的严重危害

  “小金库”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它不仅导致大量会计信息资料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还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影响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具体地说,“小金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造成国家资产大量流失。事实说明,部门或单位设立“小金库”,往往要采用假公济私等手段,将大量国有资金从指定账户套取出来,以个人等名义另行存入某一银行账户,脱离本单位财务监督。并用此资金滥发奖金、实物、补贴、支付单位领导等有关个人费用,从而达到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目的。

  二是助长了贪污腐败行为。由于“小金库”的支配权限往往掌握在单位主要领导及少数“核心人物”手里,因而,使得有关领导在挥霍浪费国家资金时无所顾忌。用其资金吃喝玩乐、请客送礼、虚报支出、搞非法经营以及投资炒股,甚至出现合伙私分国家资金的严重经济犯罪行为。所有这些,都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败带来了诸多“便利”,打开了方便之门,与此同时,这也加快了他们迭入万丈不复罪恶深渊的步伐。

  三是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管理经营活动。部门或单位设置“小金库”,往往要设置“两本帐”或“多本帐”、甚至是假帐,其资金存放手段必然要想方设法躲过法律监督视线。这种资金游离于监督之外的循环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部门或单位的正常经常管理活动,从而造成了大量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失真,其所作所为严重地背离了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

  四是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部门或单位控制、掌管“小金库”的人,凭借着“小金库”的丰厚财源,行请客送礼、侵占私分、贪污挪用之勾当,一旦事情败露,必然会在群众中造成恶劣的影响,这势必会降低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程度,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面对着“小金库”的严重危害,作为国家审计机关来讲,不能熟视无睹,必须要坚决查处,严肃治理。

  二、对“小金库”的治理措施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力度治理“小金库”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小金库”的扩张和发展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一些单位或部门,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仍还存在。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小金库”具有较强的隐藏性外,另外就是一些部门或单位打着集体的幌子设立“小金库”,“小金库”往往被看作是一般的违纪违规,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始终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因此,对“小金库”的治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这样,才能使“小金库”的治理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要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除经常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八荣八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建设几项制度》等有关著作文件外,还要采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如收看中纪委制作的《忏悔录》、《国门惩腐》等有关警示电教片,深刻剖析发生在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经济大要案产生的思想根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大力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廉洁从政,奉公守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没落思想侵袭,筑牢其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纪律防线。

  二是加大制度建设。预防和遏止“小金库”滋生腐败现象,关键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将其付诸实施,落到实处。第一、制定《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建设责任书》,用制度规定去规范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行为。第二、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头上,真正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中层干部具体负责”的长效责任机制。第三、把握好财政、财务政策管理关口。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同时,还要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决不允许把执法收入和经营收入加以隐瞒、截留和挪作他用。第四、制定落实好有效防范措施。在注重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全覆盖”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突出对重要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三是强化惩治手段。对“小金库”要通过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加以惩治,设定防范措施。努力从机制、体制、制度层面上加以规范,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制约措施,始终对“小金库”保持一种高压的打击惩治势态。此外,审计部门还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和协调,加大对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行为,不论是哪个单位,涉及到什么人,对其资产来源和资金走向等事宜,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四是纳入法制轨道。为了彻底治理“小金库”,国家应该在刑法当中增加认定“小金库”属于“刑事犯罪”的条款,加大刑事侦破打击力度。

  实践说明,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小金库”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表明了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我们完全相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国查处“小金库”的工作一定会取得决定性胜利,党风和社会风气一定会从根本上得到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