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
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是《宪法》和《审计法》赋
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财政收支审计的一项基本内容。
一、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的概念?
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的行为。通称为“上审下”。与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不同之处在于:审计主体不同,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审计的主体是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时限不同,其审计时限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划定。?
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是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监督的行为。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因此,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的审计一般限定为对下一级政府本级财政决算的审计。??
二、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侧重于检查违反国家政令统一、侵占上级财政利益和关系国家财政工作全局的问题,它主要包括对税收、非税性收入、财政收入退库、财政支出、财政结算资金等的审计。?
(一)税收审计?
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时,涉及到的税收审计的内容,主要是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的各项税收的征管情况。其中包括:?
1、税收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主要审计税收计划中各税种税收指标是否全面完成,分析各税种超收和短收的原因;税收计划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是否真实,有无采取各种方式虚列收入的问题。?
2、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这是税收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审计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情况,主要包括:有无直接或与当地国家税务局联合批准减免税的问题;有无擅自规定从销售收入中征收各种基金、地方附加费的问题;有无违反税法规定,超越税收管理权限,随意增加减免税项目、扩大减免税范围、擅自延长减免税期限、停征应征税种、超额度多减免税收的问题;是否按照先征后退的原则办理减免税退付,有无采取抵扣或降低征税比例的办法减少税收收入的问题;有无自行设立各种名目税收周转金的问题。?
3、税收征管情况。主要审计地方税务机关是否依照税收征管范围的规定依法及时组织税收,有无擅自改变征管范围,将应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收改为地方税务局征收,并作为地方收入缴入地方国库的问题;有无自定政策将中央财政收入或上级财政收入,缴入本级金库作为本级财政收入的问题。地方税务机关是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办法的规定,及时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登记手续,有无漏征错征的问题;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是否进行严格的审查,有无审查不严,造成少计应纳税额,进而影响中央或上级财政收入的问题。税款收入是否及时征收并按规定缴库,有无以缓代免、应征不征的问题;税款入库级次划分是否正确,有无侵占中央财政收入或上级财政收入的问题;税务机关有无开设税款过渡帐户,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的问题。?
4、税收提退情况。主要审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提退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范围,是否符合其权限;税务机关提留的各类分成是否严格按规定、按比例、按范围提取,有无扩大范围随意提取,侵占税收收入的问题。?
(二)非税性收入审计?
非税性收入,是财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制度的规定直接组织的收入。按照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由地方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性收入,如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其他收入、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债务收入等。?
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非税性收入审计时,重点检查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将非税性收入及时、足额地按规定的预算级次上缴财政,有无截留、坐支的问题;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上缴的非税性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有无采取挂预算暂存、预算外暂存,在预算之外进行收付核算,逃避监督的问题。?
(三)财政收入退库情况审计?
地方退库项目主要是:按规定可以从预算收入中退库拨补的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和按照先征后退政策所退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以及由于技术性差错需办理的退库和改变企业隶属关系办理财务结算所需要的退库。各级财政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准的退库项目办理收入退库,不得擅自设立退库项目。审计的重点是:?
1、企业计划亏损补贴。主要检查财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办理企业计划亏损补贴,有无将不属于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范围的开支项目,假借企业亏损补贴名义予以解决的问题;有无自行扩大政策性亏损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的问题;有无以弥补企业计划亏损为名,通过退库将财政资金转到预算外的问题;有无对计划外亏损和超计划亏损给予补贴的问题,有无将各种政策性价格补贴混入计划亏损补贴中,从收入中退库的问题。?2。先征后退各项税收的退库情况。先征后退是税制改革后,为了保证新旧税制的平稳过渡,维护政策的连续性,支持企业发展,在一定期限内对一些特定行业和项目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其做法是:实行先征后退政策的企业,先按统一税收规定征税,后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征收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原征税科目退税。按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所退税款属于中央预算收入的,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的,由地方财政负担。审计机关审计时,重点要检查先征后退的范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退税的依据是否真实、完整,退税的级次是否符合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
3、预算收入项目更正。主要审计财政部门更正预算收入科目的依据是否真实并符合制度规定,有无以差错更正为名,挖挤中央财政或上级财政收入的问题。?
(四)财政支出审计?
对下级政府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支出列报是否真实。通过审计核实各项预算支出数同支出列报依据是否一致,有无采取以虚列支出的方式,转移财政资金的问题。?
2、执行法律和财政政策情况。重点检查财政对农业、教育、科技的投入是否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有无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保证农业、教育、科技的财政投入正常增长的问题;预算收入超收部分是否用于减少财政赤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是否贯彻国家有关财政政策,从严控制财政支出。?
3、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有两大类型,即不规定使用方向和具体使用项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规定使用方向或具体使用项目的专项转移支付。对一般性转移支付要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拨付资金,有无转作预算外管理的问题;对专项转移支付要检查是否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有无挪作它用的问题。?
(五)财政结算资金审计?
财政结算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上级财政和下级财政之间,在财政管理体制确定以后,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调整,财政收支转移等原因在年终需要统一结算的资金。主要内容包括:体制结算、专项拨款结算、企业事业单位上划下结算、因国家采取的财经政策措施而影响上下级财力变动所需要的单项结算和上下级垫付往来款的结算。国家对各项结算均有明确具体的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应按国家规定,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计:?
1、审查每一结算事项文件依据是否准确,基础数据是否可靠,结算办法是否合规,结算数据是否真实,有无结算基础不实的问题。?
2、审查税收返还的结算。对结算事项应区分不同情况有重点地进行检查。如对分税制体制税收返还收入结算的审计,应重点检查增值税、消费税两税收入有无虚增虚减的问题。?3。审查地方有无采取不正当手法,通过结算为财政、税务系统增加各项经费的问题。?
(六)结转下年支出审计?
结转下年支出,是预算安排的支出结余,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由于结转下年支出是否真实、合理、合规,对财政结余以至下年政府对财政资金的安排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审计结转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也是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必不可少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