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劳动仲裁委:员工未完成任务不能直接被辞退
众所周知,员工在正式上岗前都有一个试用期,若在试用期内若未能完成规定的任务,或者表现欠佳,则会被辞退。而正式进入企业以后,企业也会给员工定生产任务,完不成任务的员工面临被辞退的风险。对此,襄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表示,未完成生产任务的员工不能直接被辞退,还应获得一次培训或调岗的机会。
据了解,梅某于去年8月中旬应聘到襄阳市某出租汽车公司当司机,一个月后,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元月初,该出租汽车公司出台《管理规定》:员工连续3个月未完成公司计划收入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元月22日,梅某因未按规定完成计划收入被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她申请了劳动仲裁。
襄阳市劳动仲裁委介绍,为促使员工努力工作,企业推行任务考核机制是可以的,可是在考核机制下,企业辞退员工的程序要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该出租汽车公司在解除梅某的程序上不合法,调解无果后,近日,公司被裁向梅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355元。
由此可知,梅某未完成计划收入时,出租汽车公司要给她一次培训的机会,经培训上岗后,仍不能完成收入时才能被辞退。此外,辞退前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梅某。所以,市民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