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车报废去哪里办理报废

  汽车报废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手续。报废车辆拥有单位或个人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领取和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驾/注销登记申请表》,统称《机动车报废证明》。如更新汽车,还要填写《更新机动车技术鉴定表》(四联单),经报废汽车拥有者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盖章或个人签字后,便可将报废车交售给国家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车辆已经报废但是手续没有销户的,需要去办理销户。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