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位的类型有哪些
一、关于报关单位
我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对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手续的企业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因此,完成海关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报关资格是报关单位的主要特征之一,也就是说,只有当有关的法人或组织取得了海关赋予的报关权后,才能成为报关单位,方能从事有关的报关活动。另外,作为报关单位还必须是“境内法人或组织”,能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这是报关单位的另一个特征。
二、报关单位的类型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A。有进出口经营权
特征B。必须海关注册才能自理报关(包括临时注册登记)
C。只能为本单位报关
D。是经济实体,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关企业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
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1、专业代理报关:如报关行或报关公司
A。经海关审批,注册登记
特征:B。代理委托人报关,没有进出口经营权
C。境内独立法人
2、兼营代理报关:如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A。国际货代企业或国际船舶代理企业
特征:B。注册登记(外经贸部或交通部)
C。只能代理由本企业承揽、承运货物的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