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退办理程序
1、公务员申请辞职,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接到申请后,填写公务员辞职申请表,报州人事局(由公务员管理科呈接)。
3、经审核,符合辞职规定的,予以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申请人。由申请人签署意见后,存入个人档案。
4、辞退公务员,应当由所在单位向州人事局提出意见,以书面形式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5、经审核,符合辞退规定的,予以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人。由被辞退人签署意见后,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