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界限,能否同时主张?

  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界限为,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工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不正当竞争是对方在想同行业、相同领域、注册与原商标持有人类似的商标来在相同市场进行销售。商标侵权是模仿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来销售相同产品。两者有些相同近似。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限制,商标事由商标法限制。

  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可以同时主张。

  在同一个案件中可同时主张对方对于商标的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只要有相关事实依据证据,可请律师协助同时以多种理由进行上诉。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