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被钢丝伤了喉咙
去年8月20日,谢女士在市区一餐厅用餐,被食物中的钢丝伤了喉咙。经医生诊断为咽喉异物刺伤黏膜充血水肿。事后,谢女士向我市消费委投诉。经调解,餐厅除报销谢女士实际治疗费用外,补偿谢女士误工费等共计1900元。
提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经营者从事医疗、美容、客运、饮食、娱乐、旅游、家电维修等服务的,必须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因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消费者可以向服务者提出赔偿要求,经营者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去年8月20日,谢女士在市区一餐厅用餐,被食物中的钢丝伤了喉咙。经医生诊断为咽喉异物刺伤黏膜充血水肿。事后,谢女士向我市消费委投诉。经调解,餐厅除报销谢女士实际治疗费用外,补偿谢女士误工费等共计1900元。
提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经营者从事医疗、美容、客运、饮食、娱乐、旅游、家电维修等服务的,必须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因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消费者可以向服务者提出赔偿要求,经营者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