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证丢了怎么补办
补发申请需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
3、登载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须属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登报纸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证书编号,级别,职业工种,声明遗失。
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创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从事须《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工种的求职者,应主动交验《资格证》;对未取得的求职者,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不符推荐就业,用人单位不得录用,擅自招录工人的,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考取每个等级厨师证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职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5、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