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云南09年组织2245次听证制度逐步完善

  春城晚报讯(记者王云实习生商雨)去年云南省实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以来,共组织各类听证2245次,其中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听证6次,以省政府部门名义组织听证33次;各州、市、县以政府或政府所属部门名义组织听证2216次。昨日,云南省召开了全省法制办主任法规处处长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祁希元对今后5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

  今后5年,云南省的政府法制工作将继续完善立法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在制定5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要对每个立法项目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健全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推进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探索建立意见采纳和处理情况反馈、重大事项集体合议等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

  对事关全局、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政府立法项目,对涉及多个部门或者部门意见分歧较大的立法项目,政府法制机构应当组织起草。建立健全政府立法争议协调机制,推行政府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建立政府立法后评估标准和信息收集系统,完善政府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和评估方法,努力探索政府立法“立、改、废”有机结合的新机制。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明确执法人员不当执法的责任追究形式。评议、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各项制度,严格追究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