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全国首创“行政复议区域联办制”
3月1日起正式实行,有望从源头上有效杜绝办理人情案件等不良现象
本报1月25日讯(记者李莉通讯员赵晓明)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朔州市在全国首创的行政复议区域联办制度,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该制度规定,市县、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联合办理审查,有学者、教授等组成的专家解决法律问题,有人大、新闻媒体等人员进行监督,有望从源头上有效杜绝办理人情案件等不良现象,还可解决复议人员不足导致的程序缺失问题。
目前,一些县区和一些机关行政复议机构不健全、行政复议人员缺乏,行政复议能力较差、行政复议质量不够高等问题存在,为此,朔州市政府出台了《朔州市行政复议联办制度》。
该制度旨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和公开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杜绝行政复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行政复议程序合法、审查正确,起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
联合办案,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机构之间,联合审查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并形成联合审查意见的过程。
该制度依据选择复议的法律规定和回避制度的要求,明确规定了联合办理的情形和不得联合办理的情形,还详细规定了联合办案的内容、启动程序、联合办案组的职能、遵循的原则。明确指出,联办意见形成后应该以复议机关名义作出决定,既确保了复议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又解决了复议人员不足导致的程序缺失问题。
为确保案件公开、公正、公平办理,市政府责成法制办公室成立了由学者、教授等人员组成的行政复议专家组,由人大、政协、监察、新闻媒体等组成的行政复议联合办案监督组,同时介入行政复议联合办案过程,解决技术问题,进行适时监督。
这一机制的建立,从源头上杜绝了借口拒绝受理复议案件、办理人情案件等不良现象,对于减少行政复议阻力、确保案件公正审理将起到重要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