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同的分类,专利合同的效力认定
专利合同可以分为专利权利转让类的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两大类:
1、专利权利转让类合同又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受让方的需要,与受让方达成的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协议,合同的中心内容就是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与受让方就专利权的转让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就专利权的许可实施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专利合同的效力认定的关键在于专利合同是否有如下情况,如果没有的,则当属有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专利合同签订时要注意如下事项:
2、为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当事人应在合同条款中对维持专利权有效和被宣告无效及缩小保护范围后该如何处理进行约定。
3、合同条款中一定要把侵权后的责任划分清楚,通常约定发生侵权时,由许可方负责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比如,技术投入所涉及的专利责任。
4、关于合同的有效期限,可以约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束后合同自动失效,也可以约定一个明确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