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是垄断组织,垄断组织有哪四种形式

  一、什么是垄断组织

  垄断组织(monopolies/monopolyorganization)是指为获取高额利润,由多家大企业通过协议、控股、持股等形式建立的组织。垄断组织的形式有“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资本家建立垄断组织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依垄断程度不同,垄断组织分多种形式。短期价格协定是最简单的垄断形式,参加协定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要遵守协定的销售价格。

  二、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

  垄断组织是在企业生产集中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社会化和生产集中的发展程度的不同,大型企业之间互相勾结或联合的程度和具体目的也不一样,因而垄断组织便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是垄断组织的四种主要形式。

  1、卡特尔

  卡特尔,它是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赚取高额垄断利润。通过签订各种协定(如划分销售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销售价格等)所组成的垄断联盟。参加卡特尔的企业,要受所订协议的约束,但各企业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独立。卡特尔只是一种初级形式的垄断组织,这种形式最早在1865年出现于德国。

  比较流行的卡特尔有三种:

  ①划分销售市场的卡特尔;

  ②规定统一价格的卡特尔;

  ③规定生产规模的卡特尔。

  2、辛迪加

  辛迪加,它是由生产同类商品的及各大企业,为了高价销售商品和低价购买原材料,通过签订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协定而建立起来的垄断组织。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保持独立性,但丧失了商业上的独立性。这种形式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欧比较流行。

  3、托拉斯

  托拉斯,它是由生产同类商品或者与该类商品有密切联系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参加托拉斯的各企业在生产、商业、法律上都不再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由托拉斯组织董事会及其委任的经理来统一全部经营活动。它是比较稳定和比较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这种垄断组织形式于1882年最先在美国产生,20世纪初迅速发展。

  4、康采恩

  康采恩是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参加康采恩的既有单个的企业,又有其他的垄断组织如辛迪加、托拉斯;既有工业企业,又有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以及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其中最大的银行或企业则是这个庞大复杂组织的核心。康采恩最明显地表现出垄断市场上金融机构和工业相结合的特点。

  垄断组织形式的不同,主要是由垄断程度和组织方式的不同决定的。不论何种形式的垄断组织,其本质都是一样的。它们凭借在生产和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对国内外市场上的消费者进行剥削而减少消费者剩余,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在具有垄断因素的市场结构中,垄断利润的赚取就是通过上述各种不同形式的垄断组织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