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转移怎么追索?
离婚财产转移追索的方法如下:(一)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二)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三)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的: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四)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理由”的可以要求分割财产。重大理由有:
(一)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沟通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中发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要达到“严重”的程度,如果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活消费、经营支出就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不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等侵权行为之次日起计算。给出两年调查取证的时间,对弱者很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