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资信等级评估业务收费的暂行规定

  企业资信评级的收费标准是依据国家计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并结合企业资信等级评估业务所需的必要费用及项目作业的繁简程度,本着公平、合理、友好互利的原则制定的。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具体规定如下:

  一、收费办法

  1、评估收费采取“定额定率,累进收费”的办法,即以委托方的资产总额为计价基数,划分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次的收费额相加为该项评估的收费总额。

  2、如委托方有特殊原因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本所总经理同意后,双方可在上述收费办法基础上经平等协商适当予以调整。

  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共划分6档,以人民币为计费货币单位。

  1、资产额为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收费率为2.5‰,最低收费额为2500元/次。

  2、资产额为1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收费率为1‰。

  3、资产额为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收费率为0.3‰。

  4、资产额为5000万元-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收费率为0.2‰。

  5、资产额为10000万元-10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收费率为0.1‰。

  6、资产额为100000万元以上收费额为0.03‰。

  三、收费结算

  评估收费以《委托协议》为依据,一单一清。

  案例:

  对某企业进行资信等级评估,资产总额为3000万元。计算应收费额的方法如下:

  分档计算:

  1、100万元=2500元。

  2、(1000万元-100万元)X0.1%=9000元。

  3、(3000万元-1000万元)X0.03%=6000元。

  以上各档计算额相加为17500元,为应收费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