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餐厅菜单标注“时令价”属违法行为

  进入包间得知这里有最低消费、饭店只提供收费的消毒餐具、遇到“霸王条款”店员改成口头告知规避责任、菜单上只有数量没有重量,甚至不少菜品写的是“时令价”……

  在大家日常“下馆子”时,是否还是遇到过上述问题?昨天,市消保委公布了苏州餐饮服务业消费体察报告,发现不少餐饮店霸王条款依旧,哪怕是一些高档的餐厅,也同样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菜单上可以不标重量或写“时令价”么?

  这个情况较为普遍,尤其在一些高档的酒店,菜品只标注数量和名称,没有标注重量(主辅料的分量一般也不标注),或索性标注“时令价”。那么类似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经营者认为,菜单只标明菜品和价格,已经告知消费者消费相关信息,不属于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是一种“行规”;且菜品标时价,客观上菜价一直处于变动状态,标注明确的价格有障碍。同时时价标注相当于告知消费者消费价格,因此也没有侵害消费者权利。但消费者觉得,这有违明码标价的法律要求。

  实际上,菜单是否应该数量和重量一并标注,其实质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常识问题,经营者提供的餐单应该包含数量和重量,如一只“八宝鸭”,标价100元,没有标注重量,消费者从价格是无法判断其重量的。很明显这样的标注方法从形式上不能满足消费者对事物的知情。

  不过在“时令价”的问题上,新《消法》有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时令价”明显违反了此条规定,不照此实施,就是一个违法行为。而如果菜品价格必须通过消费者询问才可以得知,也属于不规范的经营。

  结论:虽然现在菜单只标数量不标重量和菜单标注“时令价”是“行规”,但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这种“行规”应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