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和遗嘱的区别在哪
遗嘱与遗书的区别:
1、遗嘱是法律规范用语,遗书则不属于法律用语;
2、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书面记载,遗书一般是死者对自己死亡的交代和后事的安排(有的也会包含遗嘱)。
3、遗嘱受法律保护,不涉及财产处理的遗书不受法律保护。
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网友:遗嘱怎么立有效?
律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有多种形式的,公证遗嘱是具有最高效力。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