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反垄断审查细则:效率与裁量权之忧

  作为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未通过反垄断审查的案例,可口可乐并购汇源被否,遭遇各方争议。其中,因法律细则缺失而导致的一些程序缺憾,正在引发业界的反思。

  恰在商务部否决该并购案之前五天,2009年3月13日,商务部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公开了五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的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五部配套规章,全部与“经营者集中”的判定相关。对于未来类似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等案例,这些规章将提供更为明细的裁判规则。

  由于实践和立法经验等局限,中国《反垄断法》虽已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但相关规定偏原则,缺乏操作性,而配套法规远未完善——迄今为止,主要的配套法规只有2008年8月3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这一规定短短五条,仅对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做了规定,申报程序、审查程序和标准等问题均未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