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入世”对仲裁的影响

  中国加入WTO给仲裁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对仲裁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将实现接轨,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经济贸易纠纷也将随之增多,由于仲裁所具有的协商、调解的特点,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同时还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将成为纠纷当事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总之,随着我国的入世,仲裁将因外资或国际经贸的激增而面临新的机遇。仲裁机构应抓住机遇,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保证办案的公正公平,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随着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机会的增多和我国法律服务领域的逐步对外开放,仲裁机构也将面临来自国外有实力的知名仲裁机构的竞争。面临着与国内近二百家仲裁机构之间的竞争,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增强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合同中涉及的科技成分日益增多,高科技的发展给解决经济纠纷增加了难度。仲裁机构生存的基础是公正和质量,竞争的优势是素质与效率,谁的办案效率高,谁的办案人员懂科技、懂国际规则,当事人就选择谁处理经济纠纷。因此,仲裁机构应当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办案规范化、科学化,选择和培养懂国际规则的仲裁员,以满足处理高科技经济纠纷的案件的需要。外国律师事务所获准在中国国内成立办事处或分所将会更多,会准许聘用中国律师。这都对中国仲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