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要查看安置房的房产证,产权人是谁,如果是多人的话,需要多人一致同意卖房。

  2、如果没有房产证,一定要看拆迁协议以及其他手续,并在合同里约定协助办理房产证,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除了一般条款外,还要明确支付方式以及延迟交房等事项,最好找律师或者专业人士把把关。

  4、最好将买卖协议进行公证,降低风险。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

  1、土地来源的区别。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质量的区别。

  4、交易时间的限制。安置房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就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债权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