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立项批复有没有有效期

  目前国家没有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文件的有效期。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2006]47号)规定,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备案表》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一)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

  (二)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

  (三)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五)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

  (六)项目地形图。

  (七)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