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方式有哪些?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每个地区都有所不一,具体为: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标准由市、县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等等。
国家征地补偿方式有: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最直接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方式主要涉及的是基本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等。货币补偿能够满足被征地人最基本迫切的生活需求,但是长远来看农民的经济来源失去了保证。
2、社会保险安置。
为了保证农民长期的利益,可采取社会保险支付的方式,即经过农民的申请,先一次性支付部分补偿费给农民满足当前生活所需,剩余部分由政府分期支付给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按期支付给农民个人。
3、农业安置。
农村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