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许可的注销方式有哪些

  一、行政许可的注销方式有哪些

  行政许可注销是许可的实体权利灭失后的程序行为,其方式有:

  1、收回证件

  2、加注发还

  3、公告注销

  二、行政许可注销的情形

  行政机关可以进行行政许可注销的情形包括: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三、区分行政许可的几个概念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撤销、撤回和吊销均使行政许可的实体权利消灭,是履行行政许可注销的法定程序。

  这里涉及到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吊销、注销四个概念,要正确理解与区别它们的内涵:

  (1)行政许可的撤销

  行政许可的撤销是缘于准予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本不应该予以许可却准予了许可。

  (2)行政许可的撤回

  行政许可的撤回是针对合法的行政许可而言的,该行政许可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行为,而是因为其赖以存在的依据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予以撤回。

  (3)行政许可的吊销

  行政许可的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吊销行为的作出与许可实施过程无关,而与被许可人在获得许可后所实施的违法行为有关。

  (4)行政许可的注销

  注销是许可的实体权利灭失后的程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