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有哪些类型,预期违约的条件
预期违约有如下两种类型:
1、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即拒绝履行。这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违法地作出不履行的意思表示,这就要求有合法的债务存在,而且这种债务的履行须为可能,拒绝履行是债务人能为履行而不为。
2、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让对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预见到,其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预期违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预期违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同时债权人接受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作出,否则就会构成实际违约。
2、预期违约的意思明确,即当事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地、无条件地、确定地、不含糊地作出。
3、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对合同重要内容的不履行。
预期违约的补救方式可以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在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违约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消灭,并可要求预期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等待合同履行期的到来,在另一方当事人实际违约时,依照实际违约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在默示预期违约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如果已有合同义务的履行时),要求预期违约方提供充分的保证,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默示违约方未能提供充分担保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