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应对电子发票盗开需多方着力
随着网络发票推广,虚开发票案件出现新变化,本案即是一例。面对这种利用网络平台虚开普通发票的新形式——盗用其他纳税人网上开票账号密码,导致正常经营纳税人手中空白发票尚未开具,系统内就被套印虚开的“假票虚开”现象,税警联合通过截获犯罪嫌疑人IP地址的方法,使案件在短时间内取得了突破。随后,稽查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涉案发票协查工作,查明受票地区覆盖浙江、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西、江苏等14个省(市),努力通过核实接受虚开方信息,最大限度地挽回国家损失。
与此同时,杭州市国税局抓紧部署防范措施,从发票管理源头上防控风险,包括加强对内预警。例如,从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人变更、调增最高开票限额、调增月最大领票量、发票验旧购新、预警监控、事后查处七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市局网站、网上申报系统、发放纳税须知等形式提醒广大纳税人加强VPDN网上申报和开票账户密码的管理,提高设置难度,并定期更换;利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供量预警系统》、《商贸企业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预警系统》等,对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和红字开票情况进行预警监控,及早发现存在虚开发票疑点的企业。
该案目前虽然已告一段落,但通过本案的查处和判决揭示出一个问题,即司法机构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有待加强。按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自然人,最高仅处7年有期徒刑,罚金50万元。杭州市盗开案件5名落网案犯中,量刑最重者仅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处罚金10万元(且有1名案犯为累犯)。与他们的违法行为对税收秩序造成的损害相比,量刑显轻。因此,建议立法部门在修订法律规范的过程中,加大法律对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