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再生育可以择优适用

  1、修正案:再生育可择优适用

  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时,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生育的第一孩存在残疾等夫妻,可以再生育第二孩。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再生育就是指生育第三孩。

  因为再生育的具体规定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因此可能出现不同省份政策不一的情况。

  2、“再生育子女”情形如何界定?

  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关于再生育的有关规定,修改过后的计生法,把这个授权给地方人大或其常委会进行决定。关于再生育情形,在这部法律修订之前,各地的条例都有一些规定,一般主要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依据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之后允许再生育。

  那么,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为何未将再生育的情形统一加以规定?各地在再生育管理方面已经实施多年,为了保证各地再生育情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所以未作出统一规定。

  3、目前,再生育的申请流程

  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手续应具备的基本材料包括: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

  (2)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政策外生育结论证》);

  (3)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对于再生育申请,国家相关计生部门表示:对大龄妇女申请材料应优先核实、批准。

  受理

  夫妻双方按要求填表,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交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审查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内签署意见,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决定

  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

  经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将获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孩次、合法生育时间和举报电话张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