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确认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并科以刑罚、免除刑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哪些事实不能出现在刑事判决书上?
1、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
2、只有一般轻微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属于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缺点错误的;
3、已过追诉时效,依法不应追究的犯罪事实;
4、历史上已经处理过的行为;
5、应按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者与本案无关的事实。
一审刑事判决书在制作事实时应注意哪些内容?
1、叙述事实时,应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和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2、叙述事实必须是重点突出、层次清楚。
3、叙述事实要注意保守国家机密,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4、叙述事实的文字要准确、朴实、不夸大、不缩小,如实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
一审刑事判决书正文包括哪几项内容?
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内容。
1、事实,包括(1)控辩双方的意见;(2)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
2、理由,包括(1)确定罪名;(2)确认量刑情节;(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4)确认辩解、辩护的理由是否被采纳。(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应当写清哪些要素?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写事实时,应当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理由是判决的灵魂。判决理由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确定罪名,应以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为依据。(2)确认量刑情节。(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4)确认辩解、辩护理由是否被采纳。(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