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生育险最低少报10150元
“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后,不少符合政策的人都开始了二孩计划,相关部门接到的关于生育险报销政策咨询量也大幅增加。媒体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单独二孩的生育险待遇与一胎相比,参保女职工少了两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男职工不再享有15天的护理假和护理假工资,参保市生育险的双职工家庭最低少报10150元。
城镇女职工:
生二孩照发津贴,顺产最少报12180元
根据规定,妊娠7个月(28周)及以上分娩的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28周)提前分娩的女职工,享受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参保女职工生育二孩也将按照此标准执行。目前沈阳市的生育生活津贴为所在单位上一年在职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沈阳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社会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以最低标准市社会月平均工资(2012年)4060元为计发基数,生育二孩的参保女职工,正常产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12180元,难产或剖宫产可享受3个半月的生育生活津贴14210元。
二孩少了两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8120元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符合计划生育晚育(女职工年满23周岁以上,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两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单独二孩执行正常产享受3个月生育生活津贴,剖宫产享受3个半月的生育生活津贴政策,但不再享受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的两个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最低标准市社会月平均工资(2012年)4060元计算,单独二孩与一胎相比,少享受两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8120元。
城镇男职工:
不再享受15天护理假及护理假工资
在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生活津贴的计发标准中,还明确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按15天(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日×15日)计发护理假工资。
如生育了二胎,男职工将不再享受15天护理假及护理假工资。按照现社会月平均工资4060元计算,15天的护理假工资为2030元。与女职工少享受的两个月生育生活津贴相加,一个参加了沈阳市生育险的双职工家庭将最低少报销10150元(8120+2030=10150元)。
男职工参保配偶未就业:
享受正常产1500元、剖宫产2000元的定额补贴
除正常参保的女职工外,凡用人单位为男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单独二胎也能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与城镇居民相同,正常产1500元,剖宫产及难产2000元,产前检查一次性补贴300元。多胞胎生育的,补贴标准增加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其他手术的,补贴标准增加600元。灵活就业人员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单独二胎执行限额补贴,标准与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院生育住院的补贴相同,正常产2500元,剖宫产及难产3500元。多胞胎生育的,补贴标准增加5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其他手术的,补贴标准增加1000元。对于城镇居民、灵活就业的参保人员,单独二孩生育险政策与一胎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