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黑龙江省单独两孩新政热点15问

  1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答: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二是夫妻现有一个子女,指夫妻双方生育、送养和收养子女的存活数只有一个。

  2“独生子女”的概念是什么?

  答:“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3“两孩”和“二胎”到底有何区别?

  答:“两孩”强调的是“数量”,“二胎”侧重的是“胎次”。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不能再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4生育子女数指的是什么?

  答:根据条例规定,生育子女数是指男女双方生育、送养和收养子女的存活数。

  5除了“单独”还有哪些情况可以生“两孩”?

  答:一是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二是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以及夫妻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三是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四是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五是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六是特殊情况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政府备案的。

  6现在已怀孕的“单独”孕妇是否属于合法生育?

  答:“单独夫妻”现在已经怀孕想生第二个孩子,只要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在孩子出生前领到《计划生育证》就是合法生育。

  7如果选择生“两孩”如何处理已享受的奖励费?

  答:单独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应当交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已享受的奖励费不需要退回。

  8“单独两孩”的女性产假期间是否有生育津贴?

  答:只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女性,生产完后将享受和“一孩”一样的待遇。根据《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放心保)办法》规定,参保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津贴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成日工资乘以产假天数计发。该津贴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9符合“单独两孩”的女性生完两孩可否正常休产假?

  答:符合条件的女性生“两孩”可享受和“一孩”一样的产假时间。根据《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12周以下人工流产可休15天,12至28周引产可休30天,28周以上引产可休40天,正常产可休90天,非正常产可休105天,晚育可休120天,高龄高危可休180天。

  10“单独两孩”的女性生育险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两孩”生育险医疗费报销上限中,正常产者:三级医院报销1430元,二级医院1210元,一级医院1100元;助娩产者:三级医院报销1980元,二级医院1650元,一级医院1320元;剖宫产者:三级医院报销3520元;二级医院2750元;一级医院2200元。如不足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此外,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300元,产前检查308元。

  11想要“两孩”什么年龄段最好?

  答:女性生育的黄金年龄在24岁至29岁,35岁以上的产妇在医学上称为高龄产妇。不论第一胎还是第二胎,生育宝宝最好在35岁以下。年龄超过35岁、有长期内科病史的女性最好咨询医生,是否适宜再次怀孕。

  12第一胎是自然产最好间隔多长时间生二胎?

  答:符合自然分娩指征的产妇第一胎最好“自己生”。如果第一胎是自然分娩,最好在孩子断奶后再孕育第二胎,以免母乳受到影响。

  13第一胎是剖宫产最好间隔多长时间生二胎?

  答:第一胎剖宫产的女性,子宫有瘢痕,生第二胎时会面临子宫破裂的风险。因此,一胎剖腹产女性,第二胎的最佳生育时机应为第一胎产后两年,即大孩两周岁后再生二胎。建议选择医疗水平较高的医院,根据孕妇和胎儿情况决定分娩方式。

  14为了生出健康宝宝“两孩”孕前最好检查啥?

  答:不论第一胎生育是否顺利,生育第二胎前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接受孕前检查,一旦发现糖尿病应在指导下治疗。正常标准体重的孕妇整个孕期体重平均增长不应超过15公斤,二胎高龄产妇一旦出现体重增长过快,应及时接受糖耐量检查,发现妊娠糖尿病及时干预。

  15不符合条件却作假生“两孩”有什么具体处罚?

  答: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