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再结婚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
再婚办理准生证有很多种情况。第一种是夫妻俩之前都没有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第二种是其中一个人再婚前已经有了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第三种是已经收养了子女的,需要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第二、三种情况都需要符合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申请生育二胎的育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生育证》,如果一方是离婚的还需要带之前的离婚协议或离婚证书。第四种情况是双方均有子女,相当要第三个孩子,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办理准生证的权利。
(一)结婚证和离婚证是民政机关发放的证明婚姻状况的身份凭证;
(二)离婚后再结婚的结婚证件跟第一次结婚的证件是一样的;
(三)结婚证上不会注明二婚、三婚等与证明婚姻效力无关的字样。
准备结婚的两人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都需要满足《民法典》的相关要求。
(一)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不得受他人胁迫而结婚。
(二)双方都需要满足结婚的法定年龄:男方不能小于22周岁,女方不能小于20周岁。
(三)初婚者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再婚者必须有无配偶证明,比如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伴侣死亡证明。
(四)双方为非近亲关系,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旁系三代以内血亲关系。